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肖扬:不要让当事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接受调解

来源:法制网  赵文明 王斗斗   20070622 0840

  

  有的当事人喜欢调解,有的当事人愿意判决,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,不要让当事人在被动、无奈、不情愿的情况下接受调解。”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日前在湖南怀化考察法院工作时强调的。

  肖扬指出,在民事审判上要继续贯彻“能调则调,当判则判,判调结合,案结事了”的方针,加大调解工作力度。但是绝对不要下指标,不要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。要依法调解、民主调解、科学调解、自愿调解,不要片面追求调解率。

  在行政审判上,肖扬要求,要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但同时也要坚持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。要通过行政审判促进和谐,协调官民关系,改善干群关系。行政审判也要照顾到双方利益,作为政府来讲,需要体谅人民群众的困难,作为群众来讲要遵纪守法,在法律的框架内合理地解决行政争端。法院要依法做好引导工作。

  “审判工作难,执行工作难上加难。解决执行难还是要强调作耐心、细致的工作,不得已才采取最后的手段———强制执行。”肖扬特别强调,强制执行不是法院唯一的执行手段,要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,联合社会各界形成合力,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。

  考察期间,肖扬听取了怀化两级法院的工作汇报,肯定了怀化两级法院取得的成绩,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为解决基层困难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,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。肖扬是在湖南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李江等陪同下进行考察的。
(转自 法律信息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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