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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
国
法
学
会
文
件
中法培函[2008]第9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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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《民事诉讼法》司法解释理解适用专题讲座
研讨时间、地点
报到日期:2008年10月30日
讲座时间:2008年10月31日—11月2日
讲座地点:上海市(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)
报名截止日期:2008年10月24日
报名办法
参加讲座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1380元/人,资料费实收。统一安排食宿,费用自理,报到时统一交纳。请将报名表传回,我们收到报名表后,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:
1.
“神州法学大讲坛”会务组联系方式:
电
话:010—64716126
64703356
传
真:010—64703378
联系人:李
跃
杨
柳
2.
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:
地
址: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(邮
编:100034)
电
话:010-66132315
联系人:赵老师
研讨内容请来电咨询
背景
为帮助各有关单位准确把握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正案的精神和条文内容,学习和研讨《民事诉讼法》执行程序、审判监督程序、诉讼时效制度、民事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,共同探讨和总结民事诉讼审判实务经验,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,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经研究决定举办“最新《民事诉讼法》司法解释理解适用专题讲座”。讲座结束后,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。
主讲专家(排名不分先后)
邹碧华
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民二庭庭长
吴庆宝
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、法学博士
赵晋山
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法官、司法解释起草人
虞政平
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高级法官、司法解释起草人
(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,若有调整请以具体报到通知为准。)
附件:报名注册表
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
2008年9月25日
附件:
最新《民事诉讼法》司法解释理解适用专题讲座报名注册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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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预订 |
□双人标准间
□单人间
拟住日期:2008年
月
日—
月
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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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列出您关注的议题及需要咨询专家的问题或您关心的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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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盖章 |
负责人签字:
二○○八年
月
日 |
备注:1、因名额有限,此表请尽快传真至:010—64703378;
2、此表复制有效,并保存本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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