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中
国
法
学
会
文
件
中法培函[2008]第88号
 ★
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解读与劳动争议处理
实务操作专题讲座
研讨时间、地点
第一期 2008年10月25日—26日 深圳市(10月24日报到)
第二期 2008年11月 8日— 9日 上海市(11月 7日报到)
报名办法
每位代表须交参会费1500元/人,资料费实收。统一安排食宿,费用自理,报到时统一交纳。请将报名表传回,我们收到报名表后,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:
1.会务组联系方式:
电
话:(010)68638097 68636019
传
真:(010)68632806
联 系 人:王 燕
张 捷
2.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:
地
址: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(邮 编:100034)
电
话:010-66132315 联系人:赵老师
研讨内容请来电咨询
背景
为帮助各企业深入学习和理解《实施条例》的有关精神,掌握劳动合同的管理技能,熟练运用《实施条例》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和创新,妥善处理劳动争议,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经研究,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 “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解读与劳动争议处理实务操作专题讲座”。讲座结束后将颁发40学时结业证书。
主讲专家(排名不分先后)
闫宝卿
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局长
郭 军
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、《实施条例》起草人
马建军
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
肖胜方
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
(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,若有调整请以具体报到通知为准。)
考察事宜
深圳班会议结束后,将组织参会代表自愿前往香港二日免费游(自费项目及小费自理),请拟参加代表提前办好港澳通行证并在报名表中注明。
附件:报名注册表
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
2008年9月18日
附件:
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解读与劳动争议处理
实务操作专题讲座报名注册表
|
单位名称 |
|
|
通讯地址 |
|
邮编 |
|
|
联
系
人 |
|
电话 |
|
传真 |
|
|
参加代表名单 |
|
姓
名 |
职
务 |
性别 |
(移动)电话 |
传真 |
电子邮件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深圳班结束后是否参加会后的香港二日免费游? □是 □否 |
|
住宿预订 |
□双人标准间
□单人间
拟住日期:2008年
月
日—
月
日 |
|
请列出您关注的议题及需要咨询专家的问题或您关心的内容 |
|
|
单位盖章 |
负责人签字:
二○○八年
月
日 |
备注:1、因名额有限,此表请尽快传真至:010—68632806;
2、此表复制有效,并保存本文件。
|